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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企业办理项目核准
2005-10-16 17:35:46     浏览次数:165
文字 〖
    1、申请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应编制项目申请报告。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:
(1)项目名称、经营期限、投资方基本情况;
(2)项目建设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,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,产品目标市场,计划用工人数;
(3)项目建设地点,对土地、水、能源等资源的需求,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;
(4)环境影响评价;
(5)安全生产情况分析;
(6)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;
(7)项目总投资、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、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,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。
    2、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:
 (1)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(营业执照)、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(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)、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;
 (2)投资意向书,增资、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;
 (3)以银行信贷融资的应出具银行融资意向书;
 (4)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;
 (5)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;
 (6)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;
 (7)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,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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