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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程序
2005-12-22 14:09:33     浏览次数:157
文字 〖

 

    一、法律法规依据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第六条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《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》和《陕西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管理办法》。


    二、企业提供材料
    1、企业的基本证照:卫生许可证(食品生产企业)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。
    2、企业产品生产的基本情况、产品执行标准文本、编制说明、产品检验报告和备案申请。


    三、标准备案程序
    1、审查企业的基本证照:卫生许可证(食品生产企业)、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。
    2、审查企业标准的编写是否符合GB/T1.1-2000等规定的要求。
    3、审查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是否完整、齐全、合理。
    4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进行生产工艺的现场考查。 
    5、 由企业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标准进行会审(CCC认证产品、生产许可证产品、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)或函审。
    6、审查合格后,报主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备案。
    7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后半年内,如发现确有原则性错漏,经审查,可以进行局部修改。
    8、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原则上每三年复审一次,以确定修订、废止或继续有效。特殊情况可提前至一年。企业产品标准修订后应重新备案。

   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工作程序

    一、法律依据:《陕西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管理办法》。


    二、受理对象
    (一)执行国家、行业或地方标准(必须是完整的产品标准)。
    (二)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。


    三、企业需提交的材料
    (一)产品执行标准文本(1份)
    (二)产品性能指标验证报告(检验报告)(法定检验机构或厂方质检部门出具);
    (三)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。


    四、办理程序
    (一)企业送审的材料齐全且符合登记条件的,受理机关当场予以登记,颁发《陕西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》;
    (二)不符合登记条件的,材料退回企业并说明情况。


   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程序

    一、法律、法规依据
    《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》


    二、对象
  企业生产的产品,符合《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管理办法》的,可自愿申请使用采标标志。


  三、提交材料
  企业应提交以下资料:
  1、《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申请书》(一式三份)。
  2、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(已采标),则提交该标准文本(一份);
  如果企业执行的是企业标准,则需提交:
  (1)经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一份;
  (2)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原文一份(可以仅提供标准封面及主要技术指标摘录);
  (3)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中文译本一份(可以仅提供标准封面及主要技术指标摘录的中译文)。
  3、市级以上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(有效期内)复印件(一份)。
  4、近期内连续三批出厂检验报告(复印件)(各一份)。
  5、产品相关技术标准目录。


  四、办理程序
  (一)受理
  经办人员在确认企业提交的材料准确齐全后,受理申请;不符合条件的,经办人员说明理由,不予受理。
  (二)审核
  经办人员依据《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管理办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  (三)发证
  审核通过的,报主管局长批准并上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后,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企业《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》及采标标志。


  五、办理时限
  经办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核。

  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作程序

    一、法律、法规依据:省政府39号令《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》


    二、申证程序
    (一)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需出示如下证照:
    ⒈企业或经营性单位出示工商营业执照;
    ⒉行政机关出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;
    ⒊事业单位出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;
    ⒋社会团体出示社会团体登记证;
    ⒌其他组织出示批准成立的有关文件;
    (二)法人代表(负责人)和经办人的身份证。
    (三)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,持有关证照到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领取《申请表》,并按规定用钢笔填写清楚,加盖公章。
    (四)申领单位将填写好的《申请表》及有关证照一并交给代码办证处。
    (五)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处工作人员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进行审核,合格者受理申请,并按规定收缴有关费用。
    (六)办证时间一般为四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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