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双创"群众文化宣传活动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调动和激发群众支持创建、参与创建的重要形式。为了迅速掀起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新热潮,营造创建工作氛围,教育、组织、动员广大市民自觉投入到"双创"工作中来,市"双创"办研究决定:4、5月份,以广场文化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以"双创"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活动。现通告如下:
一、实施单位及负责人
市文化局(责任人:韩炜)负责牵头实施并落实演出活动,秦都区(责任人:刘印生)、渭城区(责任人:彭新盛)、高新区(责任人:张国兴)及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,4、5月份分别在中心广场、中华广场、凤凰广场各组织两场"双创"专题文艺演出活动,高新区演出1场。
二、活动重点及要求
1、各实施单位务必精心组织每场文艺演出活动,落实节目、演员、时间、场地。
2、秦都区、渭城区、高新区密切配合,组织好观众,保证每场观众不少于1000人。
3、秦都区、渭城区、高新区组织人员编印"双创"宣传彩页,利用演出时间向群众散发。秦都区不少于20000张、渭城区不少于20000张、高新区不少于10000张。
4、每场演出活动前三天要利用多种形式告知市民,营造氛围。
三、奖惩措施
活动结束后,市"双创"办要对市文化局、秦都区、渭城区、高新区根据活动的节目质量、观众数量、宣传效果、宣传彩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比。对活动先进单位予以奖励,对落后单位予以通报。评比结果作为第二季度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咸阳市"双创"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07年4月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