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  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 
 
繁 体
 
用户名:
@
密码:
 
 
推荐信息
   
· 机动车注册登记
· 机动车停驶、复驶、更正业务办理
· 车辆违法查询
· 报废车辆查询
· 车辆通行证办理
· 机动车注册登记/转入申请表
· 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...
· 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
· 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
· 补换领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
热点信息
   
· 机动车注册登记
· 报废车辆查询
· 机动车注册登记/转入申请表
· 车辆通行证办理
· 机动车停驶、复驶、更正业务办理
· 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信息(小车)
· 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
· 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
· 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...
· 机动车临界报废告知(大车)
 当前位置:百件实事网上办首页 >> 交通出行 >> 机动车服务 >>
车辆通行证办理
2007-10-27 09:44:11  作者: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219
文字 〖

 

    一、申办通行证须持车辆行驶证。拖拉机、农用车一律不办理市区内各类道路通行证。各类工程用自卸车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夜间通行证。特殊情况须白天通行的车辆,须经主管科长批准。
    二、市区内各单位、个体拉运货物的大货车按规定在夜间通行,白天禁止进入城区。通行证有效时间明确注明为晚21:00至早7:30。
    三、单位生活、生产及进货、送货一般在夜间进行,特殊情况须持单位介绍信、行驶证复印件方可办理。高峰期早上7:30—9:30,中午11:30—15:00,下午17:00—21:00时通行无效。
    四、单位一次办理三张以上通行证,由科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。
    五、人民路、西兰路、渭阳路、乐育路白天一律不办理通行证,特殊情况由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。
    六、通行证的印制由支队统一规定式样,不得各行其是。
    七、中心市区白天禁止垃圾车通行(包括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及运送沙土车辆)注:中心市区包括吴家堡至一号桥,704、火车西站至东风路以西范围。
    八、外地车辆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。
    九、通行证的发放由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统一负责管理(地址:玉泉西路2号支队机关三楼)。秦都、渭城可对临时有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的车辆办理一次性通行证。

返回首页
打印本文
加入收藏
返回顶部
关闭窗口
 
 
网站地图 | 邮件服务 | 意见建议 | 设为首页 | 关于我们
联系电话:029-33210688 传真:029-33210562
主办:咸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© 承办: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陕ICP备05011370号